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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纪委换届“公推直选”工作总结

2011/5/6 10:49:44 来源:本站 阅读:22604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确定为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单位后,公司党委在浙建集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从公司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摸索,圆满完成“前期准备、动员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组织考察、大会选举”六个阶段的工作,产生了群众公认、组织满意的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与结果体现了“党员意愿与组织意志的统一”。现就公司两委“公推直选”工作作一回顾总结。

 

    一 、基本做法

在浙建集团党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相关处室领导的直接指导下,从今年五月份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公推直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大会的组织工作。

(一 )做足前期准备

党委认为:公司确定为“公推直选”试点单位是上级党组织对公司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信任,作为一项重要而全新的政治任务,要确保一次成功,必须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在前。并提出前期准备“组织明责、实情摸透、方案可行”的基本要求。

一是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党委将“公推直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工作水平的机会来把握,成立了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公司“公推直选”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副组长(具体责任人),基层支部书记为单位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为把握过程实施,还相继成立了资格审查与选举监督组,负责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选举过程的监督;宣传组,负责《宣传提纲》、相关文件、资料的拟定、整理和内外宣传报道;会务组,负责参会人员的摸底,会议组织相关事项。为“公推直选”的有序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摸底调查,掌握实情。施工企业的性质和“重组性公司”决定了我公司党组织存在“三多”,即:项目支部多、一线党员多、离职(岗)党员多的现状,这也是“公推直选”最大的“难点”所在。为工作实施“可行性”提供依据,五月份开始,对在册的227名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其中,分布在全国近10个施工项目的一线党员占37 %;不在岗(包括投资企业、代管、待下岗人员)党员占17.6 %。依据选举有关规定,明确不例入应参选人数40人,包括党组织隶属关系已转出、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以及因病不具备行为能力的党员,确定了公司在册可参选党员数为187人。

三是慎密谋划、优选方案。一方面是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派员参加国资委组织的嘉兴市越秀区“公推直选”镇委书记的经验;学习了宁夏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公推直选”党委会的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相关处室领导、专家的探讨,四易其稿,提出了《关于在公司“两委”换届中试行公推直选办法的实施意见》和《选举办法》,明确两委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同时推荐,委员实行差额、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直接选举的方式。报经浙建集团党委同意,8月下旬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为公推直选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四是以“点”试面、完善操作。基于公司流动分散的特点,为公司“两委”换届和在基层组织中全面铺开提供经验或借鉴,党委决定在相对流动性大、党组织基础较好的路桥、路面公司中先行试行“公推直选”支委工作,并通过网络视频异地同步召开党员大会,直选党支部书记、委员。此举不仅得到了集团党委领导和国资委党建处领导的肯定,也发现并掌握了操作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落实了相应对策和措施,为公司“两委”换届和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可行性提供了依据。

(二)注重宣传引导

“公推直选”的推行,既是“党内民主精神”的彰显,也是实现“组织意志与党员意愿统一”的途径,因此,我们以宣传教育引路,并将之贯彻“公推直选”的始终。宣传动员做到:正确引导、吃透精神、全面覆盖。

一是拟定《提纲》,提供范本。为使“公推直选”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口径统一,筹备小组专门编写《宣传提纲》,就公推直选“两委”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选举程序、候选人条件、选举规定,选举纪律、基本要求等作了全面详尽的阐述,为基层、项目支部组织学习,提供了范本。

二是方式灵活,宣传到位。宣传工作从实际效果出发,一是采取多途径多载体进行。大会动员,公司召开在杭党员“公推直选”动员大会。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就“公推直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小会学习,以基层党支部或项目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文件精神;通过《大成建设报》专刊、公司网站等宣传工具进行及时报道宣传;领导下基层项目组织宣讲。二是进行阶段工作引导。筹备组在每个阶段起始时,都要召开会议,回顾小结上一阶段工作,对下阶段做出具体部署,包括重要环节的把握和基本要求,保证了组织者在吃透精神的情况下,实施操作。

三是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在宣传动员中,对单独在外和不便来单位的不在职(岗)党员,我们采取上门传达、寄送资料到家、或请到单位座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保参选党员教育面达到100 %,为顺利完成“公推直选”打下了思想基础。

(三)把握“三个环节”

通过“公推直选”实现“党员意愿与组织意志的统一”,关键在报名、推荐、选举环节的把握上。实现有效把握体现在“条件符合、程序合法、结果公认”。

1、报名推荐环节。领导小组发布《第一号公告》明确“两委”换届工作原则、职数设置、任职条件、报名推荐方式等内容。在宣传动员中,突出把握三点:一是书记、副书记、“两委”委员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积极报名;二是报名推荐的三种方式,即: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党员群众举荐进行。以支部的名义推荐的有8个基层党支部;有131名党员以党员个人或联名的方式推荐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团组织组织的28名群众参与了投票推荐;有1名党员进行了自荐 。三是公司监督审查组对所有报名推荐名单按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名单,以《第二号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

2、“协商推荐”环节,第一轮以党支部为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进行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应选人数额40%的比例,组织党员协商推荐“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名单予以公示。第二轮党委召开由公司一届两委委员、基层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出席,工团组织推荐群众代表列席的党委扩大会,进行协商,根据各支部推荐投票情况,按照多于应选人数40%的比例提出了两委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建议人选名单。

做好民主推荐与组织确定的结合。按程序提交党委讨论确定,6名党委委员候选人1名书记、1名副书记建议人选名单,4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后,报浙建集团党委审批浙建集团对报送的公司两委候选人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了考察,并提交集团党委讨论通过,并下文作出批复。

3、大会选举环节。为确保一次成功,在时间安排上,利用9月底几个主要项目工程间歇期召开大会,保证了党员的到会率;仪程安排上,为突出选举重点,又不流于形式,两委报告采取会前预审、会中报告、选后表决的办法。重头放在直接选举上,预备会汇报公推情况,选票填写注意事项和大会要求;表决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候选人竞职演讲;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两委委员,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浙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国红、纪委书记王骏,国资委党建工作处主任俞滨局等领导出席会议。刘国红、俞滨局分别作讲话。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公推直选”的首要前提。“公推直选”在我公司顺利实施,得益于三点:一是上级组织的直接指导与帮助。浙建集团党委作出推荐决定后,十分关注公司的“公推直选”工作,特别是党委的主要领导,刘国红书记不仅专门听取筹备情况的汇报,还亲临党员大会指导选举并作报告,王骏副书记从方案的拟定、会议的筹备、大会的选举到基层支部党员大会,多次给予直接指导。筹备期间,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相关处室领导和专家就方案的操作性,从政策层面给予指导,使我们的工作始终不偏离方向;二是党委主要领导的民主态度。党委领导明确表示,“两委”实行公推直选,是公司“民主、公正、制衡”理念的亲身实践,也是班子业绩与作风的一次民意检验。大家都表示愿意接受组织与党员的选择,在党委确定候选人时,有的老同志还主动让位于年轻同志。三是基层组织的负责精神。“公推直选”的工作主要在基层,基层支部切实履行了宣传者、组织者的责任,特别是路桥和路面公司,在生产经营业务繁忙的情况下,顺利组织实施了支部的换届工作,同时,也为公司两委的“公推直选”提供了经验。

    (二)严格程序是“公推直选”的必要条件。“公推直选”的基本要求,就是在党内选举中达到党员意愿与组织意志的统一,严格程序则是实现两者“统一”的必要条件。坚持“严格程序”,一是组织好“报名推荐、协商推荐、直接选举”三个环节。在三个环节的把握上,突出“渠道的畅通”,以保证党员得以表达真实意愿的机会;二是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和“正式候选人组织考察”两道关,以确保领导人员与岗位相对应的素质与能力;三是履行《实行“公推直选”办法的请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报告》、《要求召开党员大会的报告》、《两委选举结果报告》的报批手续,这“两道、四个”程序的履行,保证了党的组织职能和意志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三、两、四”程序的严格把握,既体现组织意志,又表达了党员意愿,是“公推直选”能否取得实际成效的必要条件。

(三)民主公开是“公推直选”的基本原则。“公推直选”集中体现了“党的民主精神”。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基本做到:候选人条件公开,相关的资料、文件公开;明确基层支部不得包办代替,支部只能代表组织名义推荐,把“推荐权”交党员自己行使,实现了个人意愿的表达,另外,为更好地体现民主理念,在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中,都通过工团组织邀请非党员骨干的参与;每轮开始和结束都通过公示的方式进行告知,“公推”期间共发出“公示”5次;实施“公推”过程的有效监督,不仅成立专门监督小组,还设置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在协商与确定候选人名单时,体现了多数党员的意愿,两轮的候选人推荐和协商,都以基层支部和党员群众投票数为基本依据。

(四)探索创新是“公推直选”的成功推力。“公推直选”本身就是党内选举制度的创新,因此,我们将创新精神贯穿于整个过程。如:在两委会的推荐与选举方式上,实行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同步推荐、同步协商、同步选举。在设定条件的基础上,书记、副书记与委员一起直接由党员公推,使推荐过程成为党员对“候选人”逐步了解、任同的过程,从而,提高了候选人的得票率;扩大参与“公推”人员的范围。公推人员不局限于参加选举的党员和预备党员,而把推荐权延伸到民工党员,基层、项目支部邀请所在支部的民工党员参与推荐;通过工团组织搭建“非党员骨干、员工”推荐渠道,既做到有组织的有序表达,也体现了党组织的群众意识;基层单位通过“网络视屏”实现易地同时选举和公司“两委”成员的推荐,解决党员流动分散,不易集中的“难题”。

       三、初步成效

(一)完善了基层选举制度。“公推直选”两委会,实现了由党员代表大会向党员大会选举的过渡;从大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的间接选举方式向由大会(特别是党员)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的转变。“公推直选”一方面,使普通党员以自己的意愿参加候选人的推荐,党员大会的直接选举,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另一方面,把干部的能力、作风、水平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交由广大党员评价检验,变“上级选”或“少数人选”到“上级组织与党员群众一起选”,实现了组织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结合,打破了干部任命中论资排辈的陈规,为优秀干部搭建了脱颖而出的平台。这次“两委”候选人中,就有4位平均年龄不到36岁的年轻党员干部。

(二)激发了党内民主意识。推行“两委”公推直选,改变了以往“党委提名、组织考察、上级任命”的传统做法,强化了领导人员的民主意识。“公推直选”的过程,既落实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也是党员在表达意愿和行使权利中,体会和感悟党内民主的氛围与应尽的责任。党员的“组织观念与党性意识”在这次公推直选中得到彰显。表现为:参与度高,仅以党员投票推荐为例,有131人参与,占参选党员数的70 %;到会率高,选举到会率达到87%; 公信度高,两委委员平均得票率达81.23 %;会议纪律好,没有出现迟到或早退现象。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公推直选”的一次成功,反映了党员对党委组织工作的支持与肯定,同时也反映了党员意愿与组织意志的一致性,体现了党组织的“内聚力和公信度”。“公推直选”对领导成员而言,其过程的经历,有效激励起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激情,通过竞职承诺的履约,确立起接受群众监督的诚意与胸怀。同时,也使广大党员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较好的体现,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两委委员经过党员直接选举产生,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能激发他们自觉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逐步实现干部德才素质的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