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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建集团  浏览次数:11629 日期:2011/1/14 11:22:46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浙创先发〔2010〕47号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示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化履诺评诺,兴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评选内容和数量

   “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是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

   通过层层展示评选,明年“七一”前全省评出100例“先锋浙江·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其中基层党组织30例、党员70例。

   二、展示评选步骤

   1、申报推荐。在认真履诺的基础上,每月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党员向基层党组织主动申报闪光言行。各级党组织采取党员推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闪光言行,每月进行梳理汇总。

   2、展示宣传。各级党组织对梳理汇总出来的闪光言行,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每月进行公开展示,及时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3、组织评选。在申报推荐和展示宣传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以开展“党员之星”、“创业之星”、“服务之星”评选等形式,每月对党员的闪光言行进行集中评选。各级党组织每月评选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闪光言行。省里每月评选2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

   三、省级闪光言行的申报推荐

   1、网络申报推荐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通过点击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之江先锋网)的“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选活动主页,在活动申报推荐区发帖推荐。可自荐,也可推荐其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申报推荐内容包括被申报推荐对象的名称(姓名)、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申报推荐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相关信息。实行一事一帖,如要更改补充,需采用跟帖方式,不另开帖。

   申报推荐材料经网站审核后在其所在地区版块内展示,党员群众可跟帖评议。

   2、书面申报推荐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将其了解掌握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形成书面材料,直接寄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3、组织申报推荐

   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在本级申报推荐评选的基础上,每月30日前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申报推荐1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其中,基层党组织3例、党员7例。

   四、省级闪光言行的展示宣传

   1、网络展示宣传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之江先锋网)在显著位置设置“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弹出窗口,在之江先锋网上开辟“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主页,并设立活动申报推荐区和投票区,将网络申报推荐、书面申报推荐、组织申报推荐的闪光言行进行公开展示。同时,活动主页一级链接11个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二级链接90个县(市、区),为各地各系统提供网上推荐展示平台。

   网上展示宣传平台面向全体公众,对展示对象可跟帖、评论,并开辟人气榜。

   各市、县(市、区)重点新闻网站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网站,参照省里做法,制作本市本系统的展示评选活动网页,并与省里主页链接。

   2、报台网互动

   省级有关媒体要在创先争优专栏中安排“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选活动单元,在核实新闻真实性前提下,选取事迹突出者进行集中报道。

   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浙江工人报、青年时报等每周报道不少于5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农村信息报、今日浙江杂志、共产党员杂志、宣传半月刊等每月报道不少于20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浙江之声每周报道不少于10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浙江电视台在继续办好创先争优专栏的同时,每周报道不少于2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提供线索。

   五、省级闪光言行的组织评选

   1、开展网络点评

   全省党员群众可自发地对网上展示的任何一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进行跟帖评论,也可有组织地开展网上跟帖评论。对网上精彩评议,各媒体在报道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时摘要刊播。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每周对各市、各系统、各媒体推荐和展示情况进行点评并通报。

   2、组织月评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之江先锋网)“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活动”主页投票区,将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推荐的前1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进行集中展示和投票。集中展示和投票时间为每月6日至25日,一期20天。

   根据网络得票高低,评出20例“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基层党组织6例、党员14例)。

   对“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组织省级媒体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3、评选表彰

   由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6月中旬前,对每月评选出的“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进行综合投票评选,评出100例“先锋浙江·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在建党90周年庆祝晚会上进行表彰。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编印《先锋浙江·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一书和相关专题介绍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申报推荐、网上评议和投票活动,对评选的闪光言行要注意核实把关,确保活动既轰轰烈烈,又准确、公正和安全。各级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确保展示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参照省里开展活动的具体步骤,制定本级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的实施方案请于12月5日前报送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宣传组。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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