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中央精神     |     我省部署     |     集团动态     |     活动简报     |     基层信息     |     图片新闻
 
关于《省委关于制定浙江“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来源:浙建集团  浏览次数:11413 日期:2010/12/9 17:01:57
 

关于《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2010年11月16日)吕祖善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审议稿)》,是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研究制定的。赵洪祝书记和我都专门列了重点课题,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对一些重大问题作了认真研究。赵洪祝书记主持省委常委会,对《建议》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决策。《建议》充分汲取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发展的重点课题及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广泛征求了各市县、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内老同志和省十二届党代会代表的意见,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的形成过程,是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建议》经这次全会审议通过后,省政府将据此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后颁布实施。现在,我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建议》说明。

  一、关于省委《建议》起草的总体把握

《建议》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浙江今后五年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在《建议》起草过程中,始终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坚持贯彻中央精神与体现浙江实际相结合。《建议》注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建议》中。同时,紧密结合浙江实际,不断深化对我省发展阶段性新特征的认识,努力把握浙江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特色优势,使《建议》描绘的宏伟蓝图既符合中央的要求,又体现浙江的特色。

  2、坚持突出方向性与体现指导性相结合。《建议》突出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引导各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建议》提出的今后五年发展目标、发展要求,主要是框架性、方向性的,这既为“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编制依据,又留出了空间。

  3、坚持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生态省的基础上,作出了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改善民生、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是长期性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全面落实和深入推进。

  《建议》对这些重大决策部署作了重申和强调,力求体现省委、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又根据“十二五”发展的新阶段、新趋势,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举措,力求体现与时俱进、做到创新发展。

  4、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建议》把浙江发展放到国内外大背景来思考,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来谋划,努力做到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覆盖。同时,围绕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一系列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举措,努力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全局。

  5、坚持谋划长远与着力当前相结合。“十二五”是浙江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议》着眼长远来谋划“十二五”发展,以充分体现战略性、前瞻性的要求,又注重现实可行性,明确近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力求做到可望又可及。

  二、关于“十一五”时期发展的主要情况

  《建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这个判断是完全符合实际的。“十一五”时期,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积极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步,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统一,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七大的新要求和浙江发展的新情况,作出了一系列事关全局和长远、具有浙江特色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发展思路,完善战略举措。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按照“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把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降到了最低限度,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了每年完成十大民生实事、农民健康工程等卫生领域六大工程、“强塘固房”工程、“两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地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不断拓宽具有浙江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值得继续总结、坚持和发扬。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绝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激化社会矛盾、增加历史欠账为代价谋求发展,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既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和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统筹城乡、区域、陆海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坚持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提高技术、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的贡献率,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和层次。四是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积极发挥企业在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中的基础作用,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推动企业提升发展和做优做强,努力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持续动力和有力支持。

  总之,五年的奋斗和探索,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极其珍贵。这些都为浙江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发展中存在的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要素制约、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等问题十分突出,过分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努力开创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发展新局面。

  三、关于“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是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的指导思想,这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建议》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中央要求、时代特征和浙江特点有机地结合起来。《建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浙江“十二五”发展的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本目的是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新特征。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是浙江发展始终不渝的目标追求,是浙江人民为之奋斗的美好愿望,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目的。《建议》还强调了“四个发展”的基本要求:即坚持转型发展,坚持创新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和谐发展。这“四个发展”,充分体现了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的要求,突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了以创新为主动力,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四个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整体,指明了“十二五”的努力方向,有利于我们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在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的基础上,《建议》提出了今后五年浙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科学发展走在前列,这是基于我省发展的良好基础和特色优势提出来的。我省是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最早省份之一,目前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据中科院研究表明,我省的科学发展总水平居全国第四,列各省区第一。今后五年,我省将在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努力在科学发展水平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是中央对浙江的要求,是浙江人民的迫切愿望。从中央的要求看,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从浙江的发展进程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全面小康评价指标体系测定,2009年我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90.3%。从2003—2009年我省每年平均提高2.8个百分点的实际进度看,预计到2013年就能够100%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确定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积极的、稳妥的、切实可行的,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建议》还提出了实现“五个新突破”的主要目标,即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创业创新环境实现新突破,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新突破。这些目标既充分体现中央的要求,特别是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相衔接,又切合浙江的实际,突出了浙江的特色和优势;既强调了经济发展,更强调了社会建设和发展质量提升,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

  在《建议》提出的主要目标中,没有放具体的量化指标,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更加突出科学发展的要求。“十二五”发展不能单纯追求发展速度和经济总量,而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上下功夫,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见成效。《建议》没有放发展速度等量化目标,就是要引导大家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因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到现有阶段,只有这样才可能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更能体现《建议》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建议》没有放量化指标,不等于不要发展速度。“十二五”规划《纲要》将根据《建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出包括经济增长指标、少数约束性指标在内的具体指标,提交省人大审议。

  四、关于“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

  《建议》围绕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发展的十大任务。这里,我作进一步的说明:

  1、积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也是保持“十二五”时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必要条件。《建议》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即全面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投资合理增长。我需要重点说明的有三点:一是积极扩大内需,并不局限于省内需求潜力的挖掘。浙江是制造业大省,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健全营销网络,不断扩大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二是扩大消费需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居民有能力消费、敢于消费的问题。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大社保体系,形成良好的消费预期。三是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关键是要把握好投资方向和投资效益。要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源交通、城镇建设、防灾减灾、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

  2、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产业升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低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已成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制约因素。《建议》对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全面部署,主要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这里我需要重点说明的有四点: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核心在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加快建设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主要是抓好两大任务。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形成若干个新兴的支柱产业,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一手抓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形成若干个优势支柱产业。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中之重。现代服务业发展不仅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还对制造业的提升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支持大中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总部基地,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四是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规划建设好产业集聚区。要强化土地集约、环境保护,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先行区。

  3、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浙江发展的重要潜力和动力,也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建议》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快建设都市区和城市群。加快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等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环杭州湾城市群、温台沿海城市群和浙中城市群发展水平。二是以加快中心镇建设为重点提高县(市)城市化水平。突出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全面扩大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载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三是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拓展农民就业致富门路。四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完善政策举措,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城市化,加快建设“山上浙江”。五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切实增强发展的基础和后劲。

  4、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完善沿海发展战略布局的要求。目前国家已批准我省成为全国三个海洋经济试点省份之一,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快建设“海上浙江”,努力建设综合实力强大、空间配置高效、核心竞争力突出、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议》明确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快建设舟山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二是打造“三位一体”的港口物流服务体系。三是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择优发展临港工业,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四是加强海洋海岛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把有条件的大中岛屿建设成为港口物流岛、临港工业岛、新型能源岛、海洋旅游岛。

  5、深化生态省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持生态省方略、走生态立省之路,是浙江发展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迈进的重大举措,是为浙江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民心工程。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已经作出了全面部署,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建议》从四个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体系。我们要把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建议》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深化生态省建设,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的事业。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科技、教育和人才工作是紧密相关,不可或缺的。《建议》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切实加强自主创新。这是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加快建设青山湖科技城等科创基地,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激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二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这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上水平上等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三是建设人才强省。人才是第一资源,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要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及科研院所在集聚高层次人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促进人才、教育、科技、产业良性互动。

  7、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构筑文化发展新优势。“十二五”时期,与完成经济发展目标相比,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快实现人的现代化的任务更为艰巨。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加快推进文化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提高全省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建议》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二是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文化阵地工程和新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深入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受益面,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不仅有巨大的社会效益,也有巨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要加快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推动形成若干个具有全国影响、集聚效果明显、产业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聚基地。

  8、加强社会管理和保障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根本所在。“十二五”时期,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在全面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和创新方面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建议》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当前,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已有的社会管理模式遇到了越来越多的严峻挑战。要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权益,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强化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创新“枫桥经验”,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促进创业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创造就业机会。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是群众呼声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富民强省、社会和谐,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要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四是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是民生之基。近年来,我省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扩面,加快实现全覆盖。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对接,逐步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五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人口工作水平。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9、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改革开放是浙江发展的活力源泉。浙江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要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上保障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建议》明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任务,即深化转变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国有、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深化城乡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这里我需要重点说明的有五点:一是着力抓好国家级各项改革试点。这些试点是国家给予浙江的支持,也是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要扎实推进国家级各项改革试点,促进各领域各层面的体制创新。二是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民营经济是浙江的特色和优势,在过去30年的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未来浙江经济中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加快转型为现代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深化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民间资本丰裕与中小企业贷款难同时存在,是浙江所特有的现象。如何将民间资本集合成金融资本,引导投入到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浙江地方金融创新的核心所在。要支持省内股份制银行做强做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立社区银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非银行金融业务。探索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四是深化城乡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是二元分割的体制障碍。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五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该管的事切实管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公共财政体系。

  10、深化对内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十二五”时期,开放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内合作交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竞争力。《建议》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提高外贸外资发展水平。要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扩大重要资源进口,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二是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要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培育我省大型跨国公司,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三是深化国内合作与交流。要认真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联手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合作,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关心支持海外省外浙商的发展,促进“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互动发展。

  《建议》最后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支持国防建设,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同志们,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建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电 话:86-571-88238881     传 真:86-571-88393053     E-Mail:zgcec@mail.hz.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