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工作疏忽 客户已还清本息银行仍告上法院
2013/7/25 13:48:09

  “没想到银行工作这么疏忽,我还了钱还被告上法庭。”6月8日,天台县的许先生说起来就生气。原来他在透支信用卡后,一时疏忽错过了还款日期。在还清本金和逾期利息后,竟然成了被告。最终,许先生获赔1000元,银行撤回了起诉。


  2011年9月,许先生在一家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之后他便持卡多次进行透支消费。银行提供给法院的还款清单上写明,许先生最后一次还款是在2012年8月31日,共透支本金近1000元,利息为1000多元。今年5月中旬,天台法院收到了银行落款日期为3月6日的起诉状,而许先生已于4月22日还清本息,期间银行并没有核对许先生的还款情况,及时撤回起诉。


  因许先生长年在外经商家中无人居住,法院的传票没能直接送达。5月底,法院将开庭公告贴到了许先生所在村的宣传栏里,许先生的父亲看到公告后联系了远在广东的儿子。得知自己成了被告,许先生马上赶回天台准备应诉,光路费就花了1000多元。


  开庭日,当许先生和银行一起坐在法官面前时,银行才发现在3月初写好诉状后就一直没有再次核对许先生的还款信息,错告了已经还款的许先生。


  对于银行的过失,许先生非常不满。在法官的调解下,许先生接受了银行主动赔偿1000元的方案,银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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